发布日期:2020-05-21 信息来源:自然资源部东海局 页面浏览量:
负责海区海洋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陆海统筹的政策实施。承担海区海洋自然资源资产核算、价值评估。监督管理海区海洋矿产、油气、海洋能等自然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及有偿使用。承担海区海洋经济调查、监测和评估和规划政策实施相关工作。负责行政规范性文件等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海区海洋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人员编制:5 名。其中,处长1名,副处长1名,其他工作人员3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