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生态修复处
发布日期:2020-05-21
信息来源:自然资源部东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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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实施海区海洋生态预警监测和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开展海区典型海洋生态系统、海洋资源环境承载力、海洋生态红线的监测评估。负责海区海洋生态修复重大备选项目相关工作。监督管理海区海域、海岸线和海岛修复等重大生态修复工程。监督检查地方海洋生态保护红线制度实施、生态保护与整治修复工作。承担海区海洋生态保护补偿工作。组织实施海洋生态、海域海岸带和海岛修复制度、标准规范。
人员编制:4名。其中,处长1名,副处长1名,其他工作人员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