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东海局

East China Sea Bureau, Ministry of Natural Resour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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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工程船倾废仪厂家咨询
      咨询: 2023-05-31

        因工程需要,我公司运泥船在浙江舟山进场施工前,需安装倾废仪,现咨询贵局,本海区有准入资质的倾废仪厂家名称及联系方式,以免错误使用未能满足使用标准。

      回复: 2023-06-02
      您好!根据《自然资源部北海局、东海局、南海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我局不承担海洋倾废相关管理、监管职能,不掌握有关倾废仪的安装要求、厂家信息和使用标准,建议咨询对口职能部门。(办公室)
  • 关于公司从事海底电缆相关业务的行政审批程序咨询
      咨询: 2023-05-26
        我们公司目前拟从事国际国内海底电缆的施工维护修理业务,目前有两个途径拟选择: 1.成立一家公司,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内填写“国际、国内海底电缆系统的施工、维护、修理,海下管线或其海下工程的海洋调查和勘察等业务”; 2.收购一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有“国际、国内海底电缆系统的施工、维护、修理,海下管线或其海下工程的海洋调查和勘察等业务”的公司,成为其股东开展相关业务; 想请问以上两种途径除在工商部门需要办相关手续外,在自然资源部海洋局这边需要经过什么行政审批流程吗?(无论是前置还是后置)
      回复: 2023-05-29
      您好!根据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部北海局、东海局、南海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我局不具有企业成立或收购相关行政许可职责,你公司成立或收购公司不需要经过我局行政审批。(海域海岛管理处)
  • 关于赤潮数据申请咨询
      咨询: 2023-05-22

        您好,我是一名大四的计算机系学生,我的毕业设计需要赤潮的详细数据,请问在哪里可以申请?

      回复: 2023-05-23
      您好!每年的赤潮监测信息都已通过历年的中国海洋灾害公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布,可在中国海洋信息网查询https://www.nmdis.org.cn/hygb/zghyzhgb/。东海区赤潮监测的其他技术细节可进一步咨询东海生态中心021-60901515-8611。(海洋预警监测处)
  • 3月18日东海局笔试的成绩
      咨询: 2023-04-06

        请问3月18日东海局笔试的成绩什么时候公布,谢谢。 

      回复: 2023-04-10
      请关注网站公告。 (人事处)
  • 施工围堰的施工期用海与主体工程港池申请用海范围重叠如何界定
      咨询: 2023-04-03

        项目主体工程为透水构筑物,拟建设施工围堰进行干塘施工,施工围堰申请施工期用海与主体工程申请港池用海范围部分重叠。请问:1、施工围堰用海方式界定为围海用海港池、蓄水,与主体工程港池申请用海方式一样,但用途不一致,是否需要单独申请施工围堰的施工期用海(包括重叠部分),还是只申请主体工程用海范围之外的施工期用海;2、施工围堰的施工期用海与主体工程港池申请用海范围重叠,是否可以审批。 

      回复: 2023-04-06
      1、根据《海域使用分类》(HY/T123—2009)“2.5围海”的定义“通过筑堤或其他手段,以完全或不完全闭合形式围割海域进行海洋开发活动的用海方式”。本次咨询的施工围堰拟采用干塘施工,目前该种情况通常整体按照非透水构筑物方式确权。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项目用海化整为零、分散审批认定标准的函》(自然资办函﹝2021﹞2178号)“对于同一立项的用海,将项目不同用海类型或相同类型的海域进行拆分审批的,认定为化整为零、分散审批”,施工围堰属于主体工程建设所必须的临时辅助设施,施工围堰用海与主体工程属同一项目,应整个项目一起申请用海。 2、根据《海籍调查规范》(HY/T124—2009)“5.3.6.3用海方式重叠范围的处理”原则,对于同宗海中用海范围发生重叠时,重叠部分的用海方式“按照现行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较高的确定”。对于所咨询事项目前通常做法是在用海批复中分别确定干塘施工及主体工程用海年限,建施工围堰的干塘施工(含重叠部分)用海按非透水构筑物确定用海方式,用海期满后重叠部分按主体工程用海确定用海方式。具体审批事项建议向具有审批权限的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咨询。 (海域海岛管理处)
  • 用地用海分类咨询
      咨询: 2023-03-24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用地用海分类方面的两个问题。(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中第二十五条关于海域使用权最高期限的表述,拆船用海为二十年,修造船厂建设工程为五十年。在202011月自然资源部办公厅下发的《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中,无明确包含拆船用海的分类表述,所以拆船用海的用海分类是否被包含于“1901工业用海含义中的船舶制造修理;(2)如果在已取得海域使用权证书(用海类型为交通运输用海港口用海)的情况下,想增加拆船业务,是否需要申请变更海域用途,如需变更,该申请哪种用海类型。

      回复: 2023-03-28
      (1)根据《海域使用分类》(HY/T123—2009)“5.2.4 船舶工业用海”用海类型的界定“船舶工业用海是指船舶(含渔船)制造、修理、拆解等所使用的海域”,船舶拆解应属船舶工业用海,界定为工业用海。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海域使用权人不得擅自改变经批准的海域用途;确需改变的,应当在符合海洋功能区划的前提下,报原批准用海的人民政府批准。具体管理要求请咨询海域使用权证书的原审批机关(海洋行政管理部门)。 (海域海岛管理处)
  • 自然资源部东海局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公开招聘资格审查结果什么时候公布?
      咨询: 2023-02-20

        自然资源部东海局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公开招聘资格审查结果什么时候公布? 

      回复: 2023-02-21
      你好,可在考生报名系统查询,或请关注近期自然资源部东海局网站公告。(人事处)
  • 海域使用论证收费现在是按照什么标准来执行的呢?
      咨询: 2022-11-23

        海域使用论证收费现在是按照什么标准来执行的呢?

      回复: 2022-11-24
      根据《自然资源部东海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职责设定,您所咨询的关于“海域使用论证收费”问题不属于我局职权范围内事项。建议登录自然资源部“中国海域使用论证网”(http://www.hysylz.org.cn)在“交流互动平台”中咨询。 (海域海岛管理处)
  • 咨询一下铺设海底电缆的审批流程。
      咨询: 2022-08-19

        咨询一下铺设海底电缆的审批流程。

      回复: 2022-08-23
      我局海底电缆管道铺设施工审批流程及所需提交材料,已经以服务指南形式在我局网站公布,网址为https://ecs.mnr.gov.cn/fw/xzsp/202112/t20211217_26186.shtml。(海域海岛管理处)
  • 考试分数
      咨询: 2022-08-13

        你好,7月20日举行的自然资源部东海局直属事业单位2022年度公开招聘的分数什么时候出?

      回复: 2022-08-16
      请等近期网站公告。(人事处)
  • 管线路由批复办理的事宜
      咨询: 2022-07-21

        请问如果路由批复没有通过而强行施工的话,会被处以什么程度的处罚?

      回复: 2022-07-22
      《铺设海底电缆管道管理规定实施办法》(以下称《实施办法》)针对所咨询问题的相关规定有:

      第五条规定,海底电缆、管道的路由调查、勘测,所有者应依照《铺设海底电缆管道管理规定》(以下称《规定》)第五条,将《路由调查、勘测申请书》一式五份按《实施办法》第四条报相应的审批机关审批。:

      第六条规定,海底电缆、管道的铺设施工,所有者应依照《规定》第六条,将所确定的路由及《路由调查、勘测报告》等有关资料一式五份,按《实施办法》第四条报相应的审批机关审批。

      第二十条规定,对违反《规定》及《实施办法》的,主管机关有权依其情节轻重,给予下列一种或几种处罚:警告、罚款和责令停止海上作业。其中第三点规定,(一)外国籍船舶在未经批准的海域作业或在获准的海域内进行未经批准的作业的;(二)未按《规定》和《实施办法》报经主管机关批准和备案,擅自进行海底电缆、管道路由调查、勘测的,罚款最高额为人民币十万元。第四点规定,未按《规定》和《实施办法》报经主管机关批准和备案,擅自进行海底电缆、管道铺设施工的,罚款最高额为人民币二十万元。

      第二十二条规定,违反《规定》及《实施办法》,造成海洋资源、环境或海底电缆、管道等公私财产损害和海上正常秩序危害的,肇事者应承担赔偿责任。(海域海岛管理处)

  • 如何告知弃考
      咨询: 2022-07-19

        由于疫情原因无法参加笔试,请问如何告知无法参加?主动弃考是否有影响?谢谢

      回复: 2022-07-20
      我们鼓励考生积极参加招聘考试,如因疫情原因无法来参加考试的不影响今后的招聘考试。(人事处)
  • 关于考务问题咨询
      咨询: 2022-07-13

        您好,我是一名外地应届女考生,非常想参加贵单位组织的环境调查勘察中心出纳岗公开招聘笔试,请问如果新入职该岗位多长时间可以落户?贵单位是否有食堂和提供宿舍?面试考察环节该岗位是否倾向男生、本地生源和社会在职人员?

      回复: 2022-07-13
      您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录用人员落户按照上海市落户政策执行。您咨询的岗位不提供住宿,办公大院设有食堂。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按照公开招聘公告岗位要求执行。(人事处)
  • 关于自然资源部东海局直属事业单位2022年度公开招聘考试内容咨询
      咨询: 2022-07-13

        您好!今年笔试的公告我有个疑问,以前考试都是综合考试(职业能力测试+主观题测试)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今天只有职业能力测试,考试时间2个小时,这是表示不考主观题测试了吗,职业能力测试是全部都是选择题吗?

      回复: 2022-07-14
      您好!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采用人社部统一命题试卷和考试要求执行。(人事处)
  • 关于自然资源部东海局直属事业单位2022年度公开招聘考试咨询
      咨询: 2022-07-12

        目前浦东新区每日还有新冠新增病例,疫情形势比较严峻,定于20日的招聘考试是否有疫情传播风险,考试有推迟的计划吗?

      回复: 2022-07-13
      考试时间由上级部门统一安排确定,考试期间将严格按照防疫要求执行。(人事处)
  • 关于自然资源部东海局直属事业单位2022年度公开招聘考试方式咨询
      咨询: 2022-07-10

        您好,我是一名外地考生,非常想参加贵单位组织的环境调查勘察中心出纳岗公开招聘笔试,但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考生想咨询贵单位针对外地考生公开招聘考试是否可以线上笔试?

      回复: 2022-07-11
      您好!按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招聘考试统一为线下笔试。(人事处)
  • 关于自然资源部东海局直属事业单位2022年度公开招聘考试时间合理性咨询
      咨询: 2022-07-08

        尊敬的东海局领导,希望能重新更改东海局直属事业单位2022年度考试时间。东海局直属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考试时间安排在2022年7月20日周三,非周六日。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限制应届生岗位占23。导致很多在职人员无法参与考试。身处外地的人,至少要请三天假,更远的地方可能更多。希望贵单位能从考生的利益出发,修改时间,能让更多考生不因为时间问题而错过宝贵的考试机会。

      回复: 2022-07-11
      您好!考试时间由上级部门统一安排确定。(人事处)
  • 关于4月16日自然资源部东海局监测员岗位的招聘笔试延期时间咨询
      咨询: 2022-06-16
        请问原定4月16日在上海笔试的自然资源部东海局监测员岗位的招聘笔试延期到什么时候,目前自然资源部网站没有相关公告出来。
      回复: 2022-06-17
      因受上海疫情影响,不具备开考条件。具体开考日期视疫情情况由自然资源部统一安排。(人事处)
  • 关于今年世界海洋日主题的咨询
      咨询: 2022-05-16

        请问2022年6月8日的世界海洋日主题是什么?

      回复: 2022-05-17
      您好!感谢您对海洋日活动的关注,2022年海洋日主题为“保护海洋生态系统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办公室)
  • 关于海底电缆铺设施工许可未获得许可证的处罚解读
      咨询: 2022-04-19

        【询问部门】自然资源部海域海岛管理司特殊用途处或东海局海域海岛管理处 

        【法律依据】根据《铺设海底电缆管道管理规定》第14条的规定,“主管机关有权对海底电缆、管道的铺设、维修、改造、拆除、废弃以及为铺设所进行的路由调查、勘测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对违反本规定的,主管机关可处以警告、罚款直至责令其停止海上作业”。 根据《铺设海底电缆管道管理规定实施办法》第20条第1款的规定,“对违反《铺设海底电缆管道管理规定》及本办法的,主管机关有权依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和责令停止海上作业的一种或几种处罚”。 
        【需释义的问题】 (1)就《海底电缆》对于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即开工的情况,警告、罚款、责任停止海上作业的执法部门是哪些?且这些部门分别对哪些类型的行政处罚有处罚权? (2)责令停止海上作业是否仅针对尚未完成施工项目的项目?对于已完成施工的项目只会有警告或罚款? (3)如果分局已经对未批先建的项目进行了罚款,已建项目后续海底电缆的改建、维修、废弃等工作是否还需要取得施工许可的批复?如果没有取得,是否还会有进一步处罚?  
      回复: 2022-04-22

      您好!关于咨询(1)和咨询(2)的回复如下:

      根据《自然资源部东海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我局无海洋行政执法职责。咨询(1)、(2)所涉及的相关问题建议向中国海警局或所在行政区沿海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咨询。

      关于咨询(3)回复如下:

      《铺设海底电缆管道管理规定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有:

      第十条规定,获准的海底电缆、管道路由调查、勘测和铺设施工,在实施作业前或实施作业中如需变动(包括:路由、作业时间、作业计划、作业方式等变动),所有者应及时报告主管机关。如路由等变动较大,应报经主管机关批准。海上作业者应持有主管机关签发的铺设施工许可证。

      第十三条规定,海底电缆、管道的维修、改造、拆除,所有者应在实施作业三十天前,将作业内容、原因、时间、海区及作业船只等情况书面报告主管机关。海底电缆、管道的紧急修理,所有者可在维修船进入现场作业的同时,按上述内容向主管机关报告前说明紧急修理的理由。海底电缆、管道路由变动较大的改造,所有者事先应报经主管机关批准。

      第十四条规定,海底电缆、管道的废弃,所有者应当在六十天前向主管机关书面报告。

      第二十条规定,对违反《铺设海底电缆管道管理规定》及本办法的,主管机关有权依其情节轻重,给予下列一种或几种处罚:警告、罚款和责令停止海上作业。

      其中,涉及咨询(3)的有:对海上作业者未持有主管机关已签发的铺设施工许可证;对获准的路由调查、勘测或铺设施工发生变动,未按本办法第十条执行;对海底电缆、管道的铺设、维修、改造、拆除和废弃,未按本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执行。

      (海域海岛管理处)

  • 关于东海局事业单位招聘公告中专业问题的咨询
      咨询: 2022-03-22

        关于贵局最近事业单位招聘,宁德海洋监测中心,监测员1岗位,其中招收“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专业,本人为“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专业,以上2专业为同一专业在本科和研究生时不同叫法(可参考 河海大学 港口学院专业设置)。由于本岗位招收本科及以上学历,能否增设“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专业?

      回复: 2022-03-24
      您好!招聘职位相关专业问题,建议电话咨询对应联系人,联系电话详见公告附件。(办公室)
  • 关于海上风机塔筒及风叶的吊装、安装企业是否需要办理相关资质的咨询
      咨询: 2022-02-16

        请问海上风机塔筒及风叶的吊装、安装企业是否需要办理相关资质?国家能源局、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海上风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十七条海上风电项目经核准后,项目单位应制定施工方案,办理相关施工手续,施工企业应具备海洋工程施工资质。项目单位和施工企业应制定应急预案”,其中,海洋工程施工资质具体指哪些资质,海上风机塔筒及风叶的吊装、安装企业是否需要办理该类资质?

      回复: 2022-02-18
      您好!我局不负责海上风机建设施工资质管理。根据国家能源局、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海上风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四条“ 国家能源局负责全国海上风电开发建设管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主管部门在国家能源局指导下,负责本地区海上风电开发建设管理。可再生能源技术支撑单位做好海上风电技术服务。 ”,建议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主管部门咨询。(海域海岛管理处)
  • 关于东海局2022年公开招聘时间的咨询
      咨询: 2021-12-29

        请问2022年公开招聘的公告什么时候发布?

      回复: 2021-12-29
      您好!东海局2022年公开招聘的公告将按自然资源部统一要求发布,目前受疫情影响,发布公告和考试时间待定。(人事处)
  • 关于消油剂核准认证的咨询
      咨询: 2021-10-19
        您好,我公司有一种吸油剂,可处理石油泄漏等事件,因需要通过海洋局核准认证才可在相关海域使用,请问应该如何申请认证?
      回复: 2021-10-21
      您好!根据2018年中共中央印发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原国家海洋局的海洋环境保护职责已调整至生态环境部。根据《生态环境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生态环境部的内设机构海洋生态环境司负责全国海洋生态环境监管工作,监督陆源污染物排海,负责防治海岸和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海洋油气勘探开发和废弃物海洋倾倒对海洋污染损害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划定海洋倾倒区。 有关化学消油剂使用的相关监督管理为生态环境部相关职责,建议您向生态环境部咨询了解。 (海洋生态修复处)
  • 关于咨询水闸工程临时围堰的用海方式界定事宜
      咨询: 2021-09-28

        您好!水闸工程在施工时需考虑海水和潮汐的影响,大多数情况下需搭建围堰等临时性围护结构以实施“干施工”。据了解,东海区部分地市已批复的用海项目(例如南门港水闸改造工程、月美池整治工程等)的临时围堰用海方式界定为“港池、蓄水用海”,其主体工程项目用海方式为透水构筑物。 水闸作为典型的水利工程其用海方式应界定透水构筑物,但原国家海洋局于2009年发布的《海域使用分类》(HY/T123-2009)尚未明确水闸工程的临时围堰的用海方式,根据定义,围海是指通过筑堤等形式围割海域开发,而临时围堰作为水闸工程的附属设施,主要是为了保障水闸施工建设,水闸建成后将立即拆除,因此不应界定为围海;非透水构筑物是指采用非透水方式不形成围海事实的用海,由于临时围堰需整体包围住水闸外缘线,如临时围堰界定为非透水构筑物,而水闸界定为透水构筑物,则存在逻辑问题(因为非透水构筑物整体包围透水构筑物,则包围的构筑物已不具备透水属性)。 鉴此,请问是否可参照上述已批复的用海项目将水闸工程的临时围堰用海方式界定为“港池、蓄水用海”。 望回复,谢谢!

      回复: 2021-09-29
      您好!根据海域使用分类及海籍调查规范,“围海”用海方式属一级类用海方式,"围海”用海方式下设置“港池、蓄水等”、“盐业”及“围海养殖”三种二级类用海方式;根据财政部、原国家海洋局《〈关于调整海域 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征收标准〉的通知》(财综〔2018〕15号),“围海”用海方式下设置“港池、蓄水用海”、“盐田用海”、“围海养殖用海”、“围海式游乐场用海”、“其他围海用海”5个二级类用海方式。 根据海籍调查规范,围海指“通过筑堤或其他手段,以全部或部分闭合形式围割海域进行海洋开发活动的用海方式”。水闸施工期围堰需通过新建闭合式人工构筑物围割海域,并在围区内进行水闸建设。其用海特征符合“围海”的用海方式定义。用海期限及是否拆除不是界定用海方式的依据。根据该规范,施工期围堰的二级类用海方式应界定为“港池、蓄水等”。根据《调整海域 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征收标准》,港池、蓄水用海的定义为“指通过修筑海堤或防浪设施圈围海域,用于港口作业、修造船、蓄水等的用海,含开敞式码头前沿的船舶靠泊和回旋水域”,水闸围堰属于上述定义中的一种开发活动。 根据上述规定,施工期围堰的用海方式应界定为“港池、蓄水用海”。(海域海岛管理处)
  • 关于下半年东海局招聘工作咨询
      咨询: 2021-09-01

        请问2021年下半年东海局是否有招聘计划?

      回复: 2021-09-02
      您好!我局公开招聘工作由自然资源部统一安排,按照统一的时间制定招聘计划、组织报名、笔试等工作。一般招聘工作会在年底左右开展。(人事处)
  • 关于长江口疏浚物抛泥许可情况的咨询
      咨询: 2021-08-13

        请问贵单位近期批准长江口疏浚物抛泥的许可在什么网址可以查询到?

      回复: 2021-08-13
      您好!根据2018年中共中央印发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原国家海洋局的海洋环境保护职责整合到新组建的生态环境部。根据《生态环境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生态环境部的内设机构海洋生态环境司负责全国海洋生态环境监管工作,监督陆源污染物排海,负责防治海岸和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海洋油气勘探开发和废弃物海洋倾倒对海洋污染损害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划定海洋倾倒区。建议您向生态环境部相关职能部门咨询。(办公室)
  • 关于目前东山湾临时性海洋倾倒区剩余容量的咨询
      咨询: 2021-06-15
        向贵单位咨询目前东山湾临时性海洋倾倒区的剩余容量,是否可容纳约100万方的倾倒物?
      回复: 2021-06-16
      您好!根据2018年中共中央印发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原国家海洋局的海洋环境保护职责整合到新组建的生态环境部。根据《生态环境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生态环境部的内设机构海洋生态环境司负责全国海洋生态环境监管工作,监督陆源污染物排海,负责防治海岸和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海洋油气勘探开发和废弃物海洋倾倒对海洋污染损害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划定海洋倾倒区。建议您向生态环境部相关职能部门咨询。(办公室)
  • 咨询未公布的无人岛信息的获取渠道
      咨询: 2021-06-03

        您好。想请教一下,关于涉及无人岛的项目。根据海岛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项目建设需避让无人岛,但是部分无人岛属于未公布的名录,那我们要怎么获取这些未公布的无人岛的相关信息?

      回复: 2021-06-04
      您好!您咨询的关于未公布无人岛的相关信息,请具体咨询所在地区县级以上自然资源(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海域海岛管理处)
  • 咨询气象信息
      咨询: 2021-05-17

        你好,我司是日照蓝丰渔业有限公司,需要2019年度35-10.69N、122-15.5E区域的气象信息,包括风向、风速、浪高等信息,请问如何获取?

      回复: 2021-05-19
      您好!经了解,您咨询的35-10.69N、122-15.5E区域的所属海域归属自然资源部北海局管辖范围,相关观测数据以北海局为准,建议您向北海局咨询。(海洋预警监测处)
  • 咨询东海局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度公开招聘面试成绩公布时间
      咨询: 2021-05-08

        请问东海局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度公开招聘面试成绩什么时候公布?是现场告知考生还是后续在网站公布?

      回复: 2021-05-10
      您好!我局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度公开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将在我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公示公告”/“通知公告”栏目发布,请您及时关注。 (人事处)
  • 咨询东海局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度公开招聘面试相关事宜
      咨询: 2021-05-05

        本人之前发邮件确认参加面试,现因时间冲突不能参加面试,应该如何操作?

      回复: 2021-05-06
      您好,根据自然资源部东海局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度公开招聘面试公告,考生若确认放弃面试,需在面试前发送邮件至dhzp2021@126.com,提交放弃声明(注明姓名、报考职位及岗位编号、放弃面试的原因并由本人签字声明放弃,格式见面试公告附件2)。(人事处)
  • 咨询2021年度公开招聘面试形式
      咨询: 2021-04-21

        您好,本人想要咨询,东海局2021年度公开招聘面试具体形式是什么,是结构化面试吗?真诚希望得到贵局的回复,在此表示感谢!

      回复: 2021-04-22
      您好!感谢您对我局招聘工作的关注,东海局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度公开招聘面试形式以面试当日具体形式为准。(人事处)
  • 咨询东海局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度公开招聘面试相关事宜
      咨询: 2021-04-20

        2021年招聘相比2020年进面分数线提高了15分。2021年非博士岗位招聘53人,进面81人,招面比为1:1.5;2020年非博士岗位招聘58人,实际进面128人,招面比1:2.2。贵单位确定笔试合格线是否科学?

      回复: 2021-04-20
      您好!感谢您对我局招聘工作的关注。东海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合格分数线严格按照程序研究确定,报考除“博士岗位”以外其他岗位的考生,通过笔试合格分数线后,每个岗位按照1:5的比例和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少于规定比例人数的岗位,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人事处)
  • 2021年3月28日考试成绩查询时间
      咨询: 2021-03-29

        请问2021年3月28日考试成绩什么时间可以查询?

      回复: 2021-03-29
      您好!我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公示公告”/“通知公告”栏目将发布我局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度公开招聘面试公告,请您及时关注。 (人事处)
  • 咨询2021年东海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时间
      咨询: 2021-03-01
        由于疫情,原定于1月16日的招聘考试推迟,请问目前有大概的计划考试时间了吗?
      回复: 2021-03-01
      您好!我局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度公开招聘笔试时间初步定在3月底左右,近期待上级部门确定后将在局网站发布公告,具体以当日发布公告为准,请您及时关注我局网站“信息公开—公示公告”/“通知公告”栏目。(人事处)
  • 关于每年东海区海洋环境公报的发布
      咨询: 2021-02-23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规定,贵局每年发布东海区海洋环境公报,让公众有效掌握和了解东海海洋环境状况。但从公布情况看,最新一期的是2017年,之后就没有再向社会公布了。请问,2018-2020年东海区海洋环境公报可否也按规定公开?谢谢!

      回复: 2021-02-23
      您好!感谢您对海洋工作的支持与关注!根据2018年中共中央印发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原国家海洋局的海洋环境保护职责整合到新组建的生态环境部。您可在生态环境部门户网站“首页-环境质量-生态环境状况公报-中国海洋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栏目中,查看《2018年中国海洋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和《2019年中国海洋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办公室)
  • 芦潮港海区的盐度年变化数据
      咨询: 2021-01-25

        我是上海海洋大学的老师,我想了解芦潮港海域年度的盐度变化数据,想知道是否可以共享该数据,谢谢。

      回复: 2021-01-25
      您好!相关海洋观测资料可以提供共享,具体流程建议由您所在单位向东海海区数据管理单位(东海信息中心或东海预报中心)提出书面申请。联系方式:东海信息中心 021-50409660(传真);东海预报中心 021-56974105(传真)。(海洋预警监测处)
  • 东海局所属事业单位2021公开招聘笔试时间推迟到何时
      咨询: 2021-01-15

        您好,请问2021公开招聘笔试时间大概推迟到何时呢?感谢!

      回复: 2021-01-15
      您好!东海局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度公开招聘笔试推迟,下一步安排未定,等上级部门通知。请您及时关注我局网站“信息公开—公示公告”/“通知公告”栏目。(人事处)
  • 东海局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度公开招聘笔试何时何地举行
      咨询: 2021-01-04

        您好,请问2021公开招聘笔试具体会在什么地方举行呢?会推迟吗?外地考生需要准备什么吗?

      回复: 2021-01-04
      您好!我局本周会发布自然资源部东海局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度公开招聘笔试公告,考试地点设在上海,考试时间暂无变化,考生须提供2021年1月11日(含11日)之后的核酸检测证明。具体以当日发布公告为准,请您及时关注我局网站“信息公开—公示公告”/“通知公告”栏目。(人事处)
  • 东海局所属事业单位2020年度录用公示咨询
      咨询: 2021-01-01

        老师您好!请问东海局所属事业单位2020年度录用名单什么时候公示呢?

      回复: 2021-01-01
      您好!目前,此项工作正按规定程序审批,近期将会公示。请您及时关注我局网站“信息公开—公示公告”/“通知公告”栏目。(人事处)
  • 咨询有关东海局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度公开招聘的审核工作
      咨询: 2020-12-26

        东海局所属事业单位开始招聘了,我很激动地于12月22日报了名,第一次审核时间在12月25日下午3点多,我因没标注工作经历是暑期实践,25日下午查询未能通过审核,我立即进行了修改。但是,26日下午5 :00就截止报名了,再次查询我的报名申请是未审核的状态,我不清楚还有没有其他问题。既然截止时间是在12月26日下午5:00,是不是就该在这之前审核完成,通不通过都注明,好让同学们都知道自己的问题及时修改,确认自己是否具备考试资格,如果是在截止日期之后再审核,可能报名者会因为填写不恰当而失去修改机会,从而失去考试机会。最后,建议贵局下次出招聘公告可以留个联系电话,祝贵局越来越好。

      回复: 2020-12-26
      您好!感谢您报考我局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度公开招聘的岗位。首先,按照《自然资源部东海局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度公开招聘公告》,此次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26日17:00。后台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27日17:00。经资格审查符合要求的人员报名结束后将在东海局网站公告最终结果,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应聘人员不再另行通知。其次,在公告的附件《自然资源部东海局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度公开招聘计划表》中,每个岗位均设有联系电话。再次感谢您对我局公开招聘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人事处)
  • 有关钓鱼岛问题的建议
      咨询: 2020-12-13

        无意中想出一个有关钓鱼岛主权、东海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问题的解决方案。请问海洋权益问题具体由哪个部门负责,怎样联系到他们。谢谢。

      回复: 2020-12-13
      您好!感谢您对海洋工作的支持与关注!根据中共自然资源部党组印发《自然资源部北海局、东海局、南海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我局是履行东海海区海洋自然资源工作的派出机构,主要职责中无“履行海上维权执法”职责。按照党中央批准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和《武警部队改革实施方案》决策部署,海警队伍整体划归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领导指挥,调整组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海警总队,称中国海警局,中国海警局统一履行海上维权执法职责。建议您查询中国海警局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海警”、官方微博“中国海警”。(办公室)
  • 咨询一些有关环保督察的问题
      咨询: 2020-11-26
          我在2019年7月份参加了中央环保督察福建的工作,有关海洋方面的。我想咨询一下贵单位是否也抽调人员参加了本次督察工作?
      回复: 2020-11-26
      您好!我局未抽调人员参加中央环保督察工作。(海洋督察室)
  • 关于东海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结果
      咨询: 2020-09-24
        您好,我想咨询东海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结果何时公布? 谢谢!
      回复: 2020-09-24
      您好!近期我局将公布2020年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同时开放个人笔试成绩查询。请您及时关注我局网站“信息公开—公示公告”/“通知公告”栏目。(人事处)
  • 咨询东海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结果
      咨询: 2020-09-22
        尊敬的工作人员,您好!想咨询一下2020年自然资源部东海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结果。望回复,谢谢!  
      回复: 2020-09-22
      您好!2020年我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将按程序在国庆节后开展面试工作,请您及时关注我局网站“信息公开—公示公告”/“通知公告”栏目。(人事处)
  • 关于铺设海底电缆管道许可办理
      咨询: 2020-09-22

        想了解现在海底电缆管道铺设许可的申办手续、材料。

      回复: 2020-09-22
      您好!建议在我局门户网站(http://ecs.mnr.gov.cn)“办事服务-行政审批/下载中心”中查询对应的许可事项办事信息。(海域海岛管理处)